2月19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知,废止包括惠安县智慧光伏碳中和项目在内的10个光伏项目,合计装机容量114.3万千瓦。根据通知,此次废止的项目,涵盖了2021年试点项目及2023年度开发建设方案中的项目。福建省发改委表示,受国家要素保障部门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福建省2021—2023年各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中的部分光伏项目已不具备开发条件,经过梳理,决定予以废止。此次废止项目名单如下:
福建省发改委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不得再受理上述项目用地、用海等申请。同时,原安排给项目的接网和消纳资源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