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期预警信息简报
来源:方芳 /
阅读次数:926 / 发布时间:201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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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正式对中国光伏产品提起“双反”调查
2014年12月5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宣布正式启动对来自中国的晶硅光伏组件和薄膜太阳能产品启动反补贴、反倾销调查。
2014年10月1日,加拿大光伏产品国内生产企业Eclipsall Energy Corporation, Heliene Inc., Silfab Ontario Inc. 和Solgate Inc.(以下统称为“申请人”)代表加拿大光伏组件和薄片生产商向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提出申请,要求对来自中国的晶硅光伏组件或薄膜产品(certain photovoltaic modules and laminates)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申请人指控的反补贴调查期为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被调查的补贴项目内容包括:特殊经济区优惠性补贴项目、贷款类项目、拨款类项目、所得税项目、原材料和机器设备的关税增值税减免项目、政府低于公平市场价格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包括多晶硅、铝型材、电、太阳能玻璃等)、土地使用费减免、高于公平市场的价格向国有企业销售货物等。
申请人要求对华光伏产品“双反”的理由是,因中国的补贴和倾销,导致加拿大企业损失和失去市场份额,减少就业、破产或倒闭。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将在2015年2月3日前核实上述情况,于2015年3月5日进行初裁。
从国别来看,日本、美国、欧洲名列中国公司对外出口的前三大区域,今年前三季度及10月出口上述地区光伏产品6G瓦、3.136G瓦和2.7322G瓦,其次是泰国、南非、澳大利亚、非洲、拉美以及土耳其为出口主要区域,加拿大紧随其后。中国公司对加拿大的出口量在前10月为57.4兆瓦。在并不大的出口量中,晶科能源、晶澳太阳能、阿特斯及天合光能等占比为51.5%、5.4%、6.9%和3.5%,其他公司则有32.6%的比例。
虽然中国企业对加拿大地区的光伏出口量并不是最大的,但加拿大和美国等进行的“双反”行为,会直接影响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光伏出口政策,有可能会对中国进行较大的限制措施。不排除日本、泰国和南非等国家效仿,这些国家一旦出台较多的或者特殊的出口限制措施,中国企业有可能会猝不及防。请广大企业做好相关准备。